新一代綠色環保廉價農藥微乳劑技術 綠色農藥微乳劑是以水取代有機溶劑,由油相(農藥)、表面活性劑、助表面活性和水相組成,為透明單相液體,粒徑10-100納米,是20世紀80年代國外出現的一種農藥新劑型。因為以水為主溶劑,不但節省了大量有機溶劑,而且藥劑施用后大為減輕了對環境的壓力,對于維護農業生態環境具有重要意義,有利于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微乳劑是一種環境友好的綠色農藥制劑,對農作物及害蟲具有超強的滲透殺滅作用,并無疏花落果、殘留污跡或斑點等弊病,符合國家“十五”農藥發展規劃。 隨著人們對保護環境的重視,國內外農藥的劑型正朝著綠色化的方向發展。目前,我國農藥劑型研究比較落后,老劑型乳油(EC)和可濕性粉劑(WP)兩者占主要,而且劑型比較單一。在水基化的農藥新劑型中,微乳劑具有顯著的優點:①、液滴細微(10-100納米),促進向動植物組織內部滲透,對作物和害蟲附著力強,穿透力大,特別是對抗性昆蟲殺蟲效果明顯提高。②、穩定性好,微乳劑屬于熱力學上穩定體系,可長期放置不發生相分離,并且在使用過程中可任意比例稀釋。③、環保安全,微乳劑以水代有機溶劑,抑制了農藥蒸汽的揮發。同時微乳劑不燃不爆,便于安全生產貯運和使用。④、經濟性好,在傳統低濃度的乳油加工中,須耗用60-80%的有機溶劑,二甲苯等溶劑價格上漲已使生產廠家無法承受,而微乳劑以水為主,不僅可以降低原料成本還可節省大量石油資源。 經多年的研發,制出了由油相(農藥)、自制乳化劑和水自發形成的通用廉價微乳劑技術,其中配方中的水量在50%以上,使用時以自來水稀釋50-2000以上倍數(實際田間使用濃度一般稀釋1000倍水液左右),可有效的自動分散于水中,分散后仍保持微乳液的體系清亮透明。本微乳劑技術可以克服目前微乳劑普遍存在的以下缺點:①、加入表面活性劑量大,通常高達30%以上,成本高。而本劑自制乳化劑成本低、效果好用量較前少,是采用普通的廉價原料常溫常壓下合成,比市場上銷售的表面活性劑產品成本降低60%以上。②、需加入大量昂貴的有機助表面活性劑。而本劑無須添加助表面活性劑,可進一步降低成本。③、使用時以水稀釋后自動分散均勻性差,繼續完全保持微乳體系清亮透明較為困難。而本劑在有效比例范圍內任意與水稀釋分散均勻,仍完全保持清亮透明,使得水溶液表面張力很低,有利于高比表面小霧滴的形成。正由于農藥稀釋液仍保持微乳體系清亮透明,能降低藥液與帶有油劑的植物葉面接觸角,使得藥液易于在葉面上鋪展。同時,由于藥液霧滴小,降低了霧滴在葉面上的反彈,減少了有效成分的漂移,提高使用效果或減少噴施用量。本農藥微乳劑通過調整配方可用于各種不同的農藥,如殺蟲劑、除草劑、殺菌劑等,配制成微乳農藥,以替代老劑型乳油和可濕性粉劑,或用于成本過高的微乳劑更新換代,生產出新一代廉價的農藥微乳劑。本技術自制乳化劑每噸成本約9000元左右,制成的農藥微乳劑每噸成本僅3600元左右(不含農藥成本),因配方中水量占50%以上,所以成本很低。現對外轉讓技術,有意者可親臨考查,滿意后再買技術。
1.本網約定技術轉讓或者求購發布方為甲方,對此技術轉讓或者求購有意向合作者為乙方,本網化學加網為丙方。技術轉讓方必須保證對所轉讓的技術擁有100%的所有權,否則需單方面承擔一切可能的法律后果。針對所有自愿發布到化學加網上的技術供需項目,只要甲乙雙方是求助丙方介紹認識后進入下一步合作的,就默認為收款方有向丙方支付6%傭金的義務。
2.對于技術轉讓或者求購,有興趣用戶可在本頁點“獲取聯系方式”,支付200元化學加幣后可直接獲取甲方聯系方式,并與其進一步充分溝通后,甲乙雙方自行把控風險,包括確定是否要簽訂書面轉讓協議。
3.丙方化學加網可與甲方乙方獨立簽訂協議,或者與甲乙雙方一起簽訂三方合作協議,但是不具體參與甲乙雙方關于此技術轉讓或者求購合作過程中所進行的技術層面的交流協商及最終的轉讓結果是否滿意的裁定,完全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進展要求及最后的結果驗收標準。
4.基于保護甲乙兩方在此合作過程中各自可能遇到的風險,丙方的角色主要是承擔第三方獨立的資金托管及擔保服務,技術求購方的支付款需分期付到丙方化學加網賬戶,丙方接受技術求購方的指令向技術轉讓方分期付款,或者在甲乙雙方周知并無異議的情況下接受技術轉讓方的申請付款。期間丙方亦需分期從本技術轉讓金額中扣取6%作為平臺服務費,可開具技術服務費發票。
5.甲乙雙方若在技術交易過程中存在糾紛,丙方基于平臺公立的原則,會暫時凍結托管資金,直到甲乙雙方已將糾紛解決談妥后丙方再做支付處理或者退回扣除6%服務費后的94%款項。
6.出現甲乙雙方不遵守上述交易規則,或者有意繞過丙方私下交易,包括甲乙雙方有意隱瞞真實的技術轉讓金額的情形,丙方有權扣除技術求購方一期付到化學加網的全部擔保款,并進一步向收款方追索雙倍的該項目正常應支付給丙方的服務傭金。同時默許丙方可在化學加網上公示甲乙雙方的不誠信行為。